2015年门徒平台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索取號:G010-0502001-2014-0009發布時間:2014-09-19發布部門:门徒設置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製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三、報名

推免生: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9月28日—10月24日)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门徒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誌願並參加我校復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應在上海理工大學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報考2015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1.網上報名時間: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註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誌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6)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在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後,再準予考試。

五、初試

(一)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8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8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全國聯考科目為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製。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負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發布。

六、復試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我校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等由我校自定。我校在復試前公布復試辦法和程序。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五)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七)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後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計劃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學科,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七、調劑

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並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五)第一誌願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誌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六)第一誌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誌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八)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九)自劃線改革試點高校校內調劑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確定。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提出體檢要求。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我校除了復試時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外,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範圍內公開。

擬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畢業生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三、學製和學費

我校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製三年,工商管理碩士學製兩年半,其他專業學製兩年。

法律碩士(非法學)總學費45000元,每年15000元;法律碩士(法學)總學費24000元,每年12000元。

MBA總學費100000元,工程管理總學費5.8萬元。

其他各專業總學費16000元,每年8000元。

十四、獎勵和資助

我校有健全的研究生獎助體系,研究生獎助覆蓋研究生教育的全過程。

主要包含:

(一)國家助學金;

(二)新生獎學金;

(三)學業獎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

(五)各類專項獎學金;

(六)三助崗位津貼等。

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提供獎學金,在學期間最高可獲5萬元獎學金。對科研能力強的學生提供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資助,最高額度可達5萬元。

我校優秀研究生還可獲得到國外知名大學進行校際學術交流和學習的機會。

關於我校研究生獎助的具體規定詳見我校公布的相關文件。

十五、其他

專業基礎課、專業課考試大綱、考研相關信息和各學院研究生教育及導師介紹均在校園網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各學院網站內公布。

其他未盡事宜,請各位考生密切關註我校的網站http://yz.shmtu.edu.cn/

 

單位代碼:10254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地   址:上海市臨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號

郵政編碼:201306

電  話: 021-38284586,38284585

聯系人: 徐老師   魏老師

電子信箱:http://yz.shmtu.edu.cn/

微信平臺:

研招辦微信(僅受理個性化問題咨詢):微信號:shhsyzb  

研招訂閱號(受理共性問題咨詢及研招動態的發布):微信號:smuyjszs

 

MBA招生:          咨詢電話:021-38282428     聯系人:馬老師

工程管理碩士招生: 咨詢電話: 021-38284631,38284635

電子信箱:mem@shmtu.edu.cn 聯系人:邵老師 袁老師、郭老師、劉老師

 

 

                           门徒平台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6日

發布日期: 
2014-09-19
返回原圖
/

门徒娱乐专业提供:门徒娱乐门徒门徒平台等服务,提供最新官网平台、地址、注册、登陆、登录、入口、全站、网站、网页、网址、娱乐、手机版、app、下载、欧洲杯、欧冠、nba、世界杯、英超等,界面美观优质完美,安全稳定,服务一流,门徒娱乐欢迎您。 门徒娱乐官網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