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與依據
為了積極應對本校可能發生的重大汛情、險情,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防汛防臺應急處置,最大限度減少臺風、暴雨、雷電等自然災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護廣大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保證教學、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9年教育系統防汛防臺工作的通知》有關完善預案、充分準備的工作要求,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门徒平台所有校區防禦臺風、暴雨、雷電等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基本原則
防汛防臺搶險救災、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校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分管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後勤中心主任、學生處處長任副組長,成員由保衛處、學生處、後勤中心、資產管理處、實驗室管理處、基建處、校醫院、東明路校區管委會、港灣校區、海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學校防汛防臺工作,成立相應的防汛防臺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製定和完善防汛防臺工作應急預案,組織、指導開展防汛防臺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督促落實防汛防臺各項措施以及物資準備,重大汛情、災情發生時,組織相應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校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後勤中心。後勤中心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臺風汛情預報信息的收集和傳遞工作,保持各搶險組之間信息溝通,做好各項應急工作的信息匯總、上報工作。
(三)校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相關搶險組。
1.臨港校區設兩個搶險組
第一搶險組設在後勤中心,由後勤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負責臨港校區防汛防臺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防汛防臺搶險物資儲備工作。
第二搶險組設在學生處,由學生處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學生安全教育、防汛防臺預防及協助第一搶險組應急處置工作。
2.東明路校區搶險組設在東明路校區,由東明路校區管委會負責人和海大資產經營公司負責人任組長和副組長;負責東明路校區防汛防臺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3.港灣校區搶險組設在港灣校區,港灣校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港灣校區防汛防臺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4.醫療搶險組設在校醫院,校醫院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受傷人員救治工作。
5.治安和安全檢查組設在保衛處,由保衛處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校園安全保衛、組織防汛防臺專項安全檢查。
6.各學院成立防汛防臺工作小組。學院黨政負責人是本部門防汛防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防汛防臺預防與應急處置。
五、預警
(一)預警級別劃分
防汛防臺預警級別依據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二)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防汛防臺宣傳教育,將防災、避險、自救、逃生等知識納入學生安全教育和員工安全培訓內容,提高師生員工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組織準備:完善防汛防臺應急預案並進行演練,建立健全防汛防臺組織機構,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維護成員通訊錄,做好搶險救災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各搶險組要及早完成危險邊坡、排水通道等重點區域的加固和疏浚,提前做好危險建築、懸掛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4.物資準備:各搶險組配備必要的防汛防臺物資及應急設施設備。
5.防護檢查:要在汛前全面開展防汛防臺工作檢查,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三)主要防禦工作
1.排水防澇
(1)做好校內排水設施設備和排水管網的檢查、維修,清理屋頂平臺,防止天溝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時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線和校園路面垃圾,確保校內道路排水暢通。
(2)校內低窪易澇區域和地下設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積水排水準備。
2.防高空墜物
(1)全面清理校園高空構築物,對空調外機、宣傳標示、室外天線、屋頂實驗設備等戶外設施進行清查,及時加固。
(2)做好校園內的大樹、老樹維護,特別要對行道樹以及學生活動區域的老樹大樹及時修剪、加固。
(3)註意校內簡易工棚、簡陋車棚、老舊牌匾、墻面突出標誌、建築外貼面的清理整治,及時拆除或加固。
3.防雷工作
做好校內防雷安全檢測及隱患整治工作,切實消除汛期可能發生的雷電災害事故。
六、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一)Ⅳ級響應(藍色預警信號)
1.Ⅳ級響應標準
(1)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上海市臺風藍色預警信號。
(2)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暴雨藍色預警信號。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發布黃浦江蘇州河口潮位藍色預警信號。
(4)造成一般等級災害的其它汛情。
2.Ⅳ級響應行動
學校及各搶險組根據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進入Ⅳ級應急響應狀態,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區縣防汛指揮部信息溝通,檢查各自防汛防臺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
3.Ⅳ響應防禦提示
(1)註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報道和上級通知,及時掌握預警信息和防汛防臺提示。
(2)做好排水防澇準備工作,重點落實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場所、校內易積水區域、地下空間等關鍵部位的防積水和緊急排水措施。
(3)加強巡查,對風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樹進行修剪、綁紮、加固等。提前進行校園道路進水口清潔工作,並做好降雨過程中的疏排水準備工作。
(4)檢查加固各類指示標誌,把門窗、圍板、棚架、臨時搭建物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固緊, 妥善安置易受影響的室外物品。
(5)搶險隊伍進入應急準備狀態,組織巡檢,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工作。
(6)督促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禦措施,切實落實防汛防臺各項準備工作。
(7)學校各二級學院、職能部門負責檢查所轄範圍,確保門窗關閉,屋頂及室外實驗設備安全。
(二)Ⅲ級響應(黃色預警信號)
1.Ⅲ級響應標準
(1)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上海市臺風黃色預警信號。
(2)上海市中心氣象臺發布暴雨黃色預警信號。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發布黃浦江蘇州河口潮位黃色預警信號。
(4)防汛墻或海塘發生險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區危害的。
(5)造成較大等級災害的其它汛情。
2.Ⅲ級響應行動
學校及各搶險組根據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區縣防汛指揮部信息溝通,檢查各自防汛防臺應急處置的準備情況。
3.Ⅲ級響應防禦提示
(1)提醒師生員工盡可能減少外出,戶外活動應註意安全避險。
(2)加強對臨時建築、在建工地、邊坡基坑、地下工程、危舊房屋等巡查,通知有關人員做好避險準備。
(3)加固戶外裝置,拆除不安全裝置,切斷危險的室外電源。
(4)提醒在校內從事樓宇清洗、建築施工等高空作業,以及科研、試驗、戶外水上教學實踐活動采取專門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可以暫停作業。
(5)藍色預警防禦提示的相關事項,以及有關部門、專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應急措施。
(三)Ⅱ級響應(橙色預警信號)、
1.Ⅱ級響應標準
(1)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上海市臺風橙色預警信號。
(2)上海市中心氣象臺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發布黃浦江蘇州河口潮位橙色預警信號。
(4)防汛墻或海塘發生險情,可能造成較大危害的。
(5)造成重大等級災害的其它汛情。
2.Ⅱ級響應行動
學校及各搶險組根據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進入Ⅱ級應急響應狀態,搶險組組長上崗帶班,確保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區縣防汛指揮部信息暢通,檢查各項防範措施落實情況。有關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Ⅱ級響應防禦提示
(1)學校組織24小時值班,抓緊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2)提醒師生員工盡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墜物傷人;學校停止一切戶外活動。停止室內大型集會,立即疏散人員。
(3)加強安全巡查力度,重點巡查鍋爐房、配電間、危險品倉庫、圖書館、計算機房、實驗室、學生宿舍、橋吊、地下室等部位防風、防水、防雷、防漏電等準備工作。
(4)校內建設工地按照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暫停施工,並落實相關措施,尤其是對塔吊、腳手架等建設設施進行加固或拆除。
(5)校內橋吊區域、工地臨房、危棚簡屋等處人員按預案撤離轉移至指定安全地帶。
(6)搶險救援隊伍集中待命,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
(7)黃色預警防禦提示的相關事項,以及有關部門、專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應急措施。
(四)Ⅰ級響應(紅色預警信號)
1.Ⅰ級響應標準
(1)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上海市臺風紅色預警信號。
(2)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發布黃浦江蘇州河口潮位紅色預警信號。
(4)沿長江口、杭州灣主海塘決口或市區重要地段防汛墻決口。
(5)造成特大等級災害的其它汛情。
2.Ⅰ級響應行動
學校及各搶險組進入Ⅰ級應急響應狀態。分管校領導進入指揮崗位,迅速組織相關人員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健全值班製度,保持通訊暢通。
對延誤到校(或未到校)的學生不作遲到(缺課)處理,對不能按時到校的教職工,不作遲到處理。
3.Ⅰ級響應防禦提示
(1)紅色預警發布後學校一律停止室外上課及戶外活動,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2)橙色預警防禦提示的相關事項,以及有關部門、專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應急措施。
七、應急結束
(一)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上海中心氣象臺、市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關預警信號後,學校轉入常態管理。
(二)各搶險組組織開展各項善後處理工作,恢復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八、後期處置
(一)搶險物資補充
根據物資消耗情況,按照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二)環境整治和損毀設施修復
組織力量做好學校環境整治,清查校園設施、設備損毀情況,對影響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應盡快修復。
九、信息報送和處理
(一)災情信息報送時間要求
當險情、災情發生後,校內各部門應在事發後1小時內以口頭方式、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送學校防汛防臺領導小組;對有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將基本情況即知即報,核實災情後續報。由學校防汛防臺辦公室負責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災情信息主要內容:包括災害內容、時間、地點、範圍、人員傷亡情況和財產、設施損壞程度等;已經采取的措施、處置過程和結果。
十、學校防汛防臺值班由校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安排,值班地點設在保衛處值班室。校內各二級部門在防汛防臺期間,根據學校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的指令做好相關工作,在需要時亦應派員值班。在防臺防汛期間,學校所有與防汛防臺工作有關人員的通訊保證暢通,聯系方式必須交校總值班室備案。
十一、本預案由後勤中心負責解釋。自發布自日期實施。《门徒平台防汛訪臺應急預案(2014版)》(滬海大資〔2014〕19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