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體育教學,增強學生體質,使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根據《學校體育工作管理條例規定》和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意義和性質
體育教學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大學生以身體練習為主要手段,通過合理的體育教育和科學的體育鍛煉過程👩🏿🔧,達到增強體質、促進健康和提高體育素養為主要目標的公共必修課程。體育課程是寓促進身心和諧發展、生活與體育技能教育於身體活動並有機結合的教育過程,是實施素質教育和培養全面發展人才的重要途徑。
二👨👩👧👧、考試總要求
1.體育課考試包含兩方面要求,既要通過體育課考核又要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要求。
2.凡因身體等特殊原因被批準參加體育保健課的學生,按《门徒平台體育保健課暫行規定》處理。(見附件)
三、考試和測驗項目
1.每學期要對所學專項運動技術項目進行考試𓀆。
2.每學年的遊泳為必測項目😶🌫️。
3.每學年要進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測試。
四、評分標準與辦法
1.專項運動技術根據學生對教學內容的掌握程度評分。
2.平時學習情況依據出勤🗣、學習態度等評分。
3.學生身體素質以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頒布《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及實施辦法》為準評分。
五、成績評定
1.體育成績由任課教師通過實踐考試、平時學習評價等全面評定,采用百分製記分。
2.航海類專業學生在校期間除達到陸上專業學生體育課要求外🧴,還必須在畢業前通過遊泳500米考試。遊泳考試未通過的學生需參加遊泳課重修班學習及考試直至通過🕖🫷🏽。
3.校運動隊隊員一年級須跟班上體育課,二年級運動員凡認真參加所在運動隊訓練🗝,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者,經教練員同意可不上體育課🛌🏽。體育課成績由教練員根據本學期訓練💁♀️、比賽情況來評定。
4.被批準參加體育保健課的學生,考試成績按照《门徒平台體育保健課暫行規定》評定。
六👮♂️、因不可抗力導致體育課程無法正常開展時🗾,可采用在線教學模式實施教學,體育課考試模式🦹🏻、評分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七🏄♀️、本辦法自2019-2020學年第2學期起執行🙎🏽♀️。原《门徒平台體育課考試和評分辦法》(滬海大教字 [2014]214號)同時廢止。
八、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
门徒平台體育保健課的暫行規定
為了貫徹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對患有慢性病和病愈後體弱而不宜上體育課的學生,需修體育保健課👷♀️,使之逐漸恢復健康👨🏼🍳🏑,增強身體素質,特製定本規定。
一、申請保健課的對象
1.患急性、遷延性肝炎臨床治愈後👩🏼🎤,從肝功能恢復正常日期起可上一年體育保健課;肝炎可疑者🚦,在肝功能恢復正常後,可上一學期體育保健課。在上體育保健課期間,應定期復查肝功能,以便任課教師掌握運動量。
2.患肺結核🧜🏽♀️、胸膜炎後,化療期間及化療後一學期者。
3.確診高血壓病患者🧏🏻♀️🧑🏽🚒、冠心病、風濕性心肌炎後遺症者🎅🏼🏕。
4.上消化道出血及胃炎恢復期🧺。
5.運動外傷、骨折或手術後體弱或功能受限,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病歷證明者。
6.其他嚴重疾病患者,根據醫囑處理。
7.新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可以上保健課🚽。
二、申辦手續
1.凡參加體育保健課的同學,應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內,到校醫院進行檢查,凡符合上述申請參加保健課有關規定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校醫院開具證明🤦🏽♂️,經所在學院認可🧎,交體育教學部批準🤚,統一安排教學🫦。
2.在學期中途出現上述傷病情況而不能參加正常體育課學習的,應在一周內辦理申請參加保健課的手續🔼,轉入保健課上課。
三、體育保健課評分標準與辦法
1.體育保健課成績評定的最高分為75分🦸🏻♂️👷🏽♂️。
2.考試成績最高分為55分,平時成績最高分為20分。
3.成績評分標準
1)學習態度:按課堂學習表現和課外作業鍛煉情況,給予10分以內的適當分⚛️。
2)出勤分:缺課(包括輔導課)一次扣體育總分2分。
4.在學期內,因病、因事缺課累計超過本學期總時數的三分之一或曠課三次者🧞♀️,不得參加本課考試👐,不予評定成績,必須重修👩🏻🚒。
5.在規定上課時,因病、因事不能參加上課時必須有校醫院或學院的證明👩🏻🦳,否則作為曠課論。
四、本規定自2019-2020學年第2學期起執行🏰。
五、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