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辦須知
1.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不予補發,但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可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2.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歷證明書需在學信網進行電子標註,以備核查,同時對原註冊學歷證書標明遺失作廢。
3.申請人需如實提供個人信息🍎,詳細說明申請補辦理由𓀚,並提供所需材料🧜,信息不符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補辦對象🛴:遺失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的我校普通全日製本專科畢業生。
三💂♀️、補辦所需攜帶材料:
1. 《门徒平台辦理學歷(學位)證明申請表》(見附表一)
2. 本人辦理🏄🏽♀️,請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系委托辦理🈲,請提供委托書(格式參考附表二)、委托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3. 本人近期兩寸的免冠彩色紙質版證件照兩張(一張貼在申請表上用於歸檔)👨🏽🎨,如需同時補辦學歷和學位🎍,則提交三張𓀄。
4. 如系2011屆及以前的航海類專業的畢業生,請提供由畢業當年就業單位人事處出具的已接收證書的證明原件(證明需蓋單位人事處公章)。
四、補辦流程:
1. 攜帶相關材料至校檔案室找鄭老師,由鄭老師審核簽字並蓋章;
2. 經檔案室老師審核無誤後,請攜帶相關材料至教務處找林老師辦理證明🫃🏻。
註:如有疑問請電話聯系教務處林老師。建議前來辦理證明的同學提前咨詢相關老師🧖🏻♀️,避免因老師外出開會等情況而無法辦理。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教務處林老師🚎, 辦公地點:臨港校區行政樓251室,電話:021-38284267🚄。
校檔案室鄭老師🙅🏿,辦公地點:臨港校區圖書館A706室🧝🏿♀️🥓,電話:021-38284193。